院内各部门:
制度建设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运行与发展的保证,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学院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扎实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为体现我院依法治校、合理治校、和谐治校的原则,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的通知》(冀教政法〔2006〕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借鉴北京交通大学百年老校优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章与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在12月10日前将本部门已制定和拟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目录清单交与学院办公室(以下简称院办),由院办统一审核,并由院长办公会通过。
二、各部门从学院及本部门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出发,按“健全、合法、适时、可行”的要求,对试行制度中不适用的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对试行制度中存在漏洞和缺失的进行补充;根据需要制定新的管理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各部门将制度汇集整理后,于12月31日前将规章制度初稿(附加目录)以文稿形式交与院办。
四、学院将以学校管理章程为指导,在对学院及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修订和审核后,由院办统一交与各部门。各部门根据修订情况,进行定稿校对工作,并于1月18日前将成稿以文稿和电子版形式交与院办,院办经统一审核后编印《学院制度汇编》。
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制度新建与修订工作,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责任到人,落实此项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