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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  2024年12月19日 16:46 党委宣传部 点击:[]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以及《沧州交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沧州交通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工作不足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沧州交通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中全会精神,全面领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指导,积极主动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促进依法、民主治校。

(一)全面构建责任体系,细化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沧州交通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根据《沧州交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学校办公室统筹推进、学校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保密审查、各单位有序信息公开、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检查和收集上报意见要求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责任分工有层次,责任落实更细致的工作体系,确保系统化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充分运用平台功能,加强公开工作载体建设

学校对照《清单》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与师生员工密切相关的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以智慧校园建设为契机,更新OA办公系统,积极公开政策制度、办事流程、工作日志等信息,通过掌上移动端可直通全校二级单位,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三)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学校招生就业、人才培养、职称评聘、财务收费信息、后勤基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学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校长信箱”“书记信箱”“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的同时畅通诉求及信息反馈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服务社会、服务学校广大教职员工、服务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此外学校严格监管审查各项公开信息,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广泛倾听广大师生的诉求及建议,及时回应并解决问题,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行稳致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对照《清单》,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及相关网站、年鉴年报、微信公众号、学生社团新媒体等多渠道主动向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招生就业信息、学科与专业设置、奖助学金的申请与管理规定、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其他信息10个大类别。

(一)通过网络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2023-2024学年,我校OA系统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00条,其中学校文件91条、通知公告4条、学术动态13条、教育教学48条、文体活动44条。官网主页编发新闻301条。官方微信策划推出405篇图文,总阅读量95万余次,粉丝增加7000余人,共达6万余人。官方微博发博文2123条,总阅读量420余万,粉丝达7000余人,抖音、视频号、哔哩哔哩等平台发布视频300余条,粉丝增加4500余人。编辑《沧州交通学院报》9期。

(二)通过其它方式公开信息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召开校务会22次、党委会20次,梳理解决校内各项问题,会议形成的相关决策事项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及时向全校师生通报,推进决策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2023年8月31日至9月1日,我校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校长代表沧州交通学院向大会作题为《改革创新促发展 拼搏实干谱新篇 推进特色鲜明、区域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报告。大会书面审议了沧州交通学院工会工作报告,制定落实《沧州交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选举沧州交通学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通过了《沧州交通学院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2024年7月11日,我校召开校务校情报告会,校长就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党建工作、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财务与后勤保障、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告,并对河北省教学为主型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进行了详细分析与讲解,此次报告会的召开促进了我校信息公开,加强了民主管理与监督,推进了依法治校的步伐。

编写《沧州交通学院年鉴·2023》。由学校年鉴编纂委员会主持编纂,客观记述学校2023年在各领域、各方面的发展概况、资料和数据,包括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与学位工作、师资队伍与人才管理、教育设施与服务保障、学院工作七个栏目,反映2023 年度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卷末设附录,附录公布教学情况、教师情况、学生情况、科研情况 、重要文件与规章制度、表彰与奖励等名单,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与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成立由主要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和完善《沧州交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沧州交通学院录取工作指南》等一系列制度,推动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依托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各类招生政策和信息200余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站、其他招生相关省份招办考试院网站、中国教育在线、河北日报等媒体和平台,及时发布招生资讯,集中录取期间,根据各省的日程安排每日发布录取快报,发布投档、录取汇总信息,做到录取过程全公开。此外,利用招办官微、抖音等宣传媒体,发布招生宣传推文360余篇,招生宣传视频380余个,全方位公开学校招生信息。

按照教育部要求,全年为学生提供“线上+线下”全时间段、全过程就业服务。全能举办“线上+线下”专场宣讲会220场,举办双选会11场,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571条,沧州交通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815条,沧州交通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抖音号发布招聘宣传视频16条,就业信息网发布68条关于就业政策宣传的内容。沧州交通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331条就业指导推文,沧州交通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抖音发布关于学长学姐说、毕业生就业引导短视频35条,多渠道发布毕业生就业渠道及就业情况。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我校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主要包括《沧州交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沧州交通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沧州交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沧州交通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等,构建起了全覆盖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我校确定了自2024年秋季学期新的学费标准,学费全部缴存专用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按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通过学校网站、行政楼财务公开栏、校园宣传张贴栏等多种渠道,全方位无死角地公开我校财务收费标准,确保了我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的知情权、监督权,切实推动我校财务工作的规范性。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通过校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校外网站发布人员招聘信息2次,同时河北人才网、北方人才网、高校人才网三家校外平台同步发布;通过校务会审议干部任免工作4次,涉及人员17人;通过办公邮箱发布调整、任命等有关文件5个,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沧州交通学院拟聘中层干部任前公示”1次;通过学校人事处官网、办公邮箱等平台发布职称评审、职称聘任等有关信息,保障全校教职工对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知情权。

除此之外,还通过专门微信群发布人事管理其他相关信息,通过学校官网发布教职工培训、学习、获奖等新闻稿件,确保各项工作信息公开、及时、便民。

4.教学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对教学竞赛及项目申报信息进行公开公示。2023-2024学年,在教务处网站分别公示了河北省信息化大赛参赛作品信息、河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信息等材料。通过校内邮件系统向全校教师公布了《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沧州交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相关教学文件,并通过《学生手册》及时向学生公布报到、注册、转专业、考试组织、学位授予对象、授予条件及授予流程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通过基层单位信息反馈渠道,学生事务关怀渠道、教职工反映渠道等多种信息反馈渠道面向全校师生收集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未收到受理或答复师生关于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校依法依规按照《清单》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通过内部监督机构,校长、书记信箱,领导班子走访制度及受理投诉电话等形式,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与评价权利交给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听取并接受师生意见。本学年,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肯定,反映良好。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沧州交通学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专业化程度和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升等。下一步,学校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精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推动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持续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积极对网站进行架构升级,优化页面布局与专栏设置,更便捷地服务学校师生,充分发挥其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三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在《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完善公开内容,分条分类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四是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强对优秀院校的借鉴学习,强化与兄弟院校的交流,积极探索更便于学校发布信息与全体师生接收信息的方式与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以及《沧州交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沧州交通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工作不足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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